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排口粉尘仪改造调试验收项目询价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询价人 | 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项目名称 | 总排口粉尘仪改造调试验收项目 |
3 | 项目地点 | 江西省信丰县大塘埠镇京九铁路西侧江投国华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
4 | 项目范围及要求 | 本项目主要包括总排口粉尘仪改造调试验收项目等内容,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
5 | 联系人 | 刘先生(0797-3378935) |
6 | 工期要求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7 | 合同形式及报价限价 | 项目内容固定总价合同。 见询价文件,报价超出按无效报价处理。 |
8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截止时间后90天以内 |
9 | 报价文件要求 | 报价人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https://www.yingcaicheng.com/)将报价文件作为附件上传。报价文件为PDF扫描件(报价文件须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 |
10 | 报价截止时间和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 1.报价截止时间: 2025年3月19日下午16时报价截止,具体截止时间以采购平台显示截止时间为准,逾期报价视为自动放弃。 2.递交方式: (1)登录“江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2)报价人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 (3)报价人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
11 | 报价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环境服务认证证书或CMA检测资质; 3、报价人2021年8月1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两个CEMS设备的调试和环保验收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制件: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文件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上述证明材料中未体现工程内容的,需提供项目业主(委托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 4、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安全生产记录,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今)未发生人身、设备及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曾在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报价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1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执行的规范规程以及检验评定标准 | / |
14 | 附件 | 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附件一)、报价函(附件二)、询价报价清单表(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报价人承诺函(附件六)、评审办法及说明(附件七)、技术规范书(附件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