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 公司2025年度货物类公开招标项目(包30矿工钢)变更公告2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现变更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内容相应修改。